本人今天到新南门外交警办理摩托车保险,告知,在缴纳第三责任险120元,的同时,还需要办理车上人员责任险100元。不然不给办理。对此我就不太明白,以前年审的时候都知道,只知道需要第三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根本不属于强制范围吧。
车上座位责任险又叫车上人员责任险或车上责任险,是一种车辆商业险附加险。不知道他们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正常范围呢。是否有依据呢,请给一个说法。
9月12日已与所在公司联系,公司已与9月16日上午10:20分与客户取得联系,对其办理了投保业务,我们也跟客户进行了沟通,客户对服务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