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牟**
  • 诉求编号: 23173
  • 诉求时间: 2013-09-0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不按拆迁协议办事,扣压协议书加敲诈


扣压拆迁协议,趁机敲诈钱财

  本人老家位于松滋市八宝镇丝线潮村一组松滋河堤边。现如今河堤加宽,靠近河堤边30米内的住户被安排到另外一个小区自费重建。

  我们兄弟两人及父母虽然住在一起,但是我们早已分家,户口本也是三个。按照按户安置的拆迁协议,国家水利上也安排了两个地基的钱(7500元*2户=15000元)由我们签名转交给了小区。并明确告诉我们,给我们安置了两个地基,不需要另外交钱了!在此,我要感谢为人正直的水利站肖站长及相关领导。可是八宝镇原副镇长刘维勇(现退居二线),严重违反拆迁协议,非但不按拆迁协议办事,并且扣压了我们已签好字的两份拆迁协议。非要我们另外交三万元到小区管委会才要签协议书给我们(电话录音为证),并且告诉我们这是小区政策,就算找到市委书记那也没有用。刘为勇短信发给我的小区政策如下:凡符合分户条件的拆迁户,新增一个屋场,需交小区屋场成本费三万。刘镇长还说了,如果我们不交钱,他就不拆我们的房子,电线杆往后移。我们本来就是三户,不再需要分户,我们应该属于按户安置。并且水利上也安置了两个地基款,所以我们不应该交这个钱!!现在我们房子门前被拆迁办的填得跟窗户一样高了,一下雨,水就往家里流,没办法住人了,我们希望相关领导督促刘维勇把拆迁协议书做规范一些,不要再用一联的拆迁协议了,用一联的拆迁协议本身就是违反合同法的。最重要的是督促刘维勇严格按照《拆迁协议书》执行,不要无视法律,把白纸黑字的合同当作儿戏。 麻烦领导早日给予解决,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3-09-03 09:36 网友huazai999向〖松滋市公安局〗提问,等待部门处理。
  • 2013-09-03 09:44 由【公安局】转办给【松滋市水利局】
  • 2013-09-04 10:45 水利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部门id:157
  • 2013-09-04 10:45 水利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操作。
  • 2014-05-14 13:19 通过审核2014-05-14 13:19:13
回复单位 e线民生栏目组
回复详情 网友2013-9-3 9:36:08提给【公安局】;问题于 2013-9-3 9:44:38从【公安局】转至【松滋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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