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牟**
  • 诉求编号: 22956
  • 诉求时间: 2013-08-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尊敬的水利局局长:您安置给我们的住房地基被狼吃啦!


 本人老家位于松滋市八宝镇丝线潮村一组松滋河堤边。现如今河堤加宽,靠近河堤边的住户被安排到另外一个小区自费重建。

  我们兄弟两人及父母虽然住在一起,但是我们早已分家,户口本也是三个。按照按户安置的拆迁协议,国家水利上也安排了两个地基的钱(7500元*2户=15000元)由我们签名转交给了小区。并明确告诉我们,给我们安置了两个地基,不需要另外交钱了!在此,我要感谢为人正直的水利站肖站长及相关领导。可是黑心的八宝镇副镇长刘维勇,严重违反拆迁协议,不按拆迁协议办事,并且扣压了我们已签好字的两份拆迁协议。非要我们另外交三万元到小区管委会才要签协议书给我们(电话录音为证),并且告诉我们这是小区政策,就算找到市委书记那也没有用,镇周书记我们找过,确实没有用。刘为勇短信发给我的小区政策如下:凡符合分户条件的拆迁户,新增一个屋场,需交小区屋场成本费三万。刘镇长还说了,如果我们不交钱,他就不拆我们的房子,电线杆往后移。我们本来就是三户,不再需要分户,我们应该属于按户安置,所以不应该交这个钱!!现在我们房子前面被拆迁办的填得跟窗户一样高了,一下雨水就往家里流,没办法住人了,麻烦领导早日给予解决,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3-08-26 06:54 网友huazai999向〖松滋市水利局〗提问,等待部门处理。
  • 2013-08-29 14:30 结帖评分:不满意结帖内容:系统提示: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未给出应答,系统自动结差评。
  • 2013-09-03 09:00 水利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操作。
  • 2014-05-14 13:29 通过审核2014-05-14 13:29:58
回复单位 e线民生栏目组
回复详情 网友2013-8-26 6:54:59提给【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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