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何**
  • 诉求编号: 22785
  • 诉求时间: 2013-08-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教师职称评定能否不搞一刀切


对职称评定民间有着这样的顺口溜:“教龄是个宝,文凭不可少,人缘很重要,能力作参考”。显然,这种职称评定工作讲究的是论资排辈,搞关系哲学。《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保障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提高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国家评定职称的本意是鼓励专业人才学有所长,学有所用,不断进取,然而现实中,一些地方的职称评审却往往变了味、走了形,导致职称评定不能够真实反映教师的实际能力,存在误区,背离其固有的价值,在操作层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人为化”因素很难真正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导致教师对职称评定认同感的衰减,这使我们不免要追问:教师职称评定的本来价值是什么?

下面,结合公安县此轮颇为困惑的职称评定,谈几点意见,与大家研讨。

当前一些地方对于职称评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评审标准条件过粗,量化少,容易造成论资排辈。普遍对学历、专业年限等任职条件规定较硬,而对业绩、水平等条件量化较少,致使许多中青年骨干由于工龄、教龄或种种条件限制,评不上与其实际能力、工作贡献或劳动强度相吻合的职务,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和回报;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职称和能力不能很好的匹配。一些年轻教师无法逾越的“资历槛”。一些青年教师普遍质疑:“职称应该是教师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的综合体现。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往往年老者上,年轻者让,根本不考虑XX如何。”

2.重视教龄,忽视教学业绩和实践成果。职称评定与教学脱节,一些教师只做

教辅或后勤,不直接从事教学,同时也使教学型的教师得不到应有的地位,使得人才评价机制不尽合理。这已经对教学质量产生了明显影响。

3.职称评审过程不透明。在推荐过程中名额要公开、政策要透明,要绝对避免暗箱操作以及长官意志和官僚主义严重,杜绝一些行政干部或教辅、“退二”岗位本来不符合申报教师职称的条件,却未经公示就进行申报,侵害一线教师的利益。职称评定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确保大家的知情权。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开、公示环节,做到职称评审的条件、程序等逐级传达到每一名教师,职称评审的结果也要公示到每一所申报的学校。总体来讲,就是要做到“五个公开”,即评审政策公开、申报指标公开、推荐过程公开、申报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要严格遵循程序步骤,确保最终的评审结果经得起公示,经得起广大教职工的质询,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首先,如果我们过分的按照教师个人的资历、工作年限等所谓的硬性条件进行

“论资排辈”,势必将一些个真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辛勤耕耘在教学一线、业务水平较高的青年教师拒之门外。其次,职称评定不能背离“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基本原则,务必摈弃职称评聘的论资排辈、吃“大锅饭”、搞潜规则、拉关系等不良现象,需要真实、客观地反映个人的实际能力,不要“一刀切”,需要创造公平竞争及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环境。

教师职称评定是对教师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确认,也是对教师劳动优质优

酬的体现,它是撬动教师工作活力的杠杆,是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动力之源。教

师职称评定中存在的问题,也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对

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

斜政策。

2009年起,人社部、教育部在山东省潍坊市、吉林省松原市、陕西省宝鸡市进行了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2011年8月31日,国务院第170次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9月29日,人社部、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会议,提出了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要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四条,一是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并设置正高级职称。二是按照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和一线实践经历的要求,完善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健全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四是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这四条中的第一条和第四条指的是制度的入轨和岗位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行政管理的手段来达成。而第二、三两条则是指明了评审工作标准体系的确立和评审机制的创新。

办理跟踪信息
  • 2013-08-19 10:20 网友sanguanbi向〖市直部门信访局〗提问,等待部门处理。
  • 2013-08-19 10:20 网友 sanguanbi 追加内容,希望部门进一步解答。
  • 2013-08-21 17:13 由【信访局】转办给【市直部门教育局】
  • 2013-08-22 08:57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公安县教育局〗。
  • 2013-08-22 08:59 教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部门id:588
  • 2013-08-28 08:18 教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操作。
  • 2014-05-14 13:22 通过审核2014-05-14 13:22:44
回复单位 e线民生栏目组
回复详情 网友2013-8-19 10:20:05提给【信访局】;问题于 2013-8-21 17:13:13从【信访局】转至【市直部门教育局】。问题转至【公安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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