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肖**
  • 诉求编号: 186481
  • 诉求时间: 2023-02-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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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治疗费用报销

我家老爷子12.26日因新冠肺炎肺炎沙市一医,经过40天的治疗好转出院,湖北省新冠肺炎政策个人部分由财政补贴。但是出院结算个人部分不能减扣。我们是公安县医保,公安县新冠肺炎治疗费用结算是一体的。怎么在一医不能执行。我想咨询一下相关政策。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2-04 11:1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2-06 10:2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医疗保障局】
  • 2023-02-06 10:23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3-02-06 10:49 【市直部门 荆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2-06 10:49 【市直部门 荆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2-06 10:49 【市直部门 荆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综合监督科
回复详情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新冠肺炎自费部分报销的问题,目前正在进行统计摸底,待相关政策出台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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