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186357
  • 诉求时间: 2023-02-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执法人员恶意执法要求行政复议

我是的士司机,车辆乘载人数是5人,当天有五名乘客要求共同上车,5人加上司机一起是六人,是明显的超载,我从安全考虑拒载了。但乘客却恶意投诉,执法人员在无任何依据罚款200元,请求交通运输局撤销对本人处罚决定。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2-01 12:4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2-01 14: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 2023-02-01 17:23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2-01 17:23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2-10 16: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回复详情   经组织开展调查,2023年1月13日洪湖郑先生投诉:其2023年1月12日18:50分左右在洪湖市实验中学乘坐出租车到江城国际再到忆美领秀城,出租车司机不打表收费18元,车牌号为鄂DXT882。我局综合交通运输执法大队经查看实时监控系统,比对车辆运行轨迹,确认该车为洪湖市洪韵公司出租车,当班司机为杨涛。2月17日,杨涛及洪韵公司经理陈江波到综合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综合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认定其不打表议价收费,违反了《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二十三条第八项,依据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按照简易程序对杨涛处以200元罚款,教育处罚过程陈江波均在场。事后,杨涛以处罚不当分别向12328平台、12345平台多次反映,我局认为违法事实清晰、适用依据准确、处罚适当,均已据实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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