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186357
- 诉求时间: 2023-02-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执法人员恶意执法要求行政复议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2-01 12:4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2-01 14: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 2023-02-01 17:23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2-01 17:23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2-10 16: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系统提示:部门已应答,却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回复,系统自动认定为不满意。
回复单位 |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 |
回复详情 | 经组织开展调查,2023年1月13日洪湖郑先生投诉:其2023年1月12日18:50分左右在洪湖市实验中学乘坐出租车到江城国际再到忆美领秀城,出租车司机不打表收费18元,车牌号为鄂DXT882。我局综合交通运输执法大队经查看实时监控系统,比对车辆运行轨迹,确认该车为洪湖市洪韵公司出租车,当班司机为杨涛。2月17日,杨涛及洪韵公司经理陈江波到综合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综合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认定其不打表议价收费,违反了《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二十三条第八项,依据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按照简易程序对杨涛处以200元罚款,教育处罚过程陈江波均在场。事后,杨涛以处罚不当分别向12328平台、12345平台多次反映,我局认为违法事实清晰、适用依据准确、处罚适当,均已据实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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