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81406
  • 诉求时间: 2022-09-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空置房物业费

请问,多年空置的毛坯房子应如何交物业管理费?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9-21 22:3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9-22 08:5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发改委】
  • 2022-09-23 11:14 【市直部门 发改委】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9-23 16:33 【市直部门 发改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发改委
回复详情  

您好,根据2018年6月8日印发的《荆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荆价房服[2018]43号)第六条规定:房屋交付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业主按一定比例承担物业费,超过一年的按规定标准交纳或由物业服务主体与业主协商确定。荆州中心城区一年内空置期间业主承担物业费的比例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的70%。《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实施细则实施前,已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或者尚未终止的,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实施细则实施后,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执行。您居住的小区开发商与其通过招投标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2018年6月8日之前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因此您不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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