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袁**
- 诉求编号: 181195
- 诉求时间: 2022-09-1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东升镇水费是否合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9-18 19:1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9-19 09:4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信访局】
- 2022-09-19 11:19 【石首市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9-26 11:12 【石首市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石首市 信访局 | |
回复详情 | 袁海林同志: 您好!您9月19日通过e民生诉求反映的“每个月保底固定收取15.6元,如果外出要报停,回来再开通还要交100元开通费。”问题我办已获悉。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1、保底吨位收取依据石农饮组【2016】6号文件执行,此文件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令(360)《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农村供水实行计量收费,采取两步制水价,农村用水每月基本用水定额为5吨,水价2.6元/吨,低于5吨的按用户基本用水额收取,超过5吨的按实际吨位收取,即用户不用水的情况收取保底吨位5吨,除非用户报停才不会产生水费。 2、《东升镇东旭自来水厂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21]20号)第6条:“报停管理。(1)对长期在外打工只回家过春节用水的用户,用户要求报停,由用户申请,厂委审核,登记备案后由工作人员实施报停措施,厂里收取100元报停费,同时将水表下到厂里登记保管。(2)对在外打工只回家过节不报停的用户,每月收取保底吨位费(5吨x2.6元/吨)。” 办件单位:东升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国选 联系电话:13997575889 2022年9月26日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