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80867
  • 诉求时间: 2022-09-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毛坯新房4年未收房,要交物业费吗?

住建部领导:

您们好!

2018年在沙市区城东片区合汇公园天下按揭(预售)购买了一套毛坯房,2020年开发商按期通知交房,我一直没去验收,没拿钥匙,也没签房屋验收书。

我的问题是:我现在去收房,这期间的物业费要缴纳吗?这期间我没收房,也没签房屋验收合格书,没有装修,更谈不上入住,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说现在收房,期间的物业费要照常收取,这合理吗?我需要缴纳吗?

这方面的政策是怎么规定的,请领导帮忙解答,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9-12 10:2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9-12 16:4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9-13 15:06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9-14 11:14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您好,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日后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根据相关规定,物业交付之日后的物业费用由业主承担,意为物业公司为小区公共区域提供物业服务之日起,业主需承担物业服务费用,不以业主交房入住时间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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