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l**
  • 诉求编号: 180817
  • 诉求时间: 2022-09-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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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口镇中心学校九二班教师违反规定补课

各位领导,洪湖市峰口镇中心学校九二班老师,私自补课到底有没有上级部门管。现在学生读九年级,下晚自习就到了20:30,其物理老师为了私利在班里组织学生下晚自习还补习二节课到晚上22:00。一星期晚上补习二次物理,费用一学期2000.学生上一天课到20:30本身就比较累了,还要硬拖着学校在其家里地下室补课。难道现在的老师为了自己的收入,都不顾一切了吗。补习这么晚,学生严重影响了学生第二天的正常学习,有的学生第二天打瞌睡。再者,晚上下晚自习了连续补二节课,学生回去易发安全事故呀。

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真的应该采取措施了,不要有人举报下学校就停止补习,风头过了又继续,每次都是这样。现在学费是免了,各项费用比学校高了不知好多倍。多数家长敢怒不敢言。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9-10 10:4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9-13 09:5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教育局】
  • 2022-09-14 15:19 【洪湖市 教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9-14 15:19 【洪湖市 教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洪湖市 教育局
回复详情   9月13号晚20:30以后,工作专班到峰口的街道和各住宿小区进行了巡查,未发现有老师组织学生补课。后期峰口镇中心学校将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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