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79269
- 诉求时间: 2022-08-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御景云庭合同欺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8-12 07:1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8-12 15:1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住建局】
- 2022-08-12 15:32 【石首市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8-16 16:31 【石首市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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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石首市 住建局 | |
回复详情 | 尊敬的张先生:收到编号为179269的诉求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对此展开了调查,现回复如下:1、多功能空间建或不能建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建议,该信访件理应转办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为满足业主停车所需,经协商,决定利用御景龙湾闲置车位,与设计单位充分沟通后,御景龙湾与御景云庭两个小区地下室联通,统一规划地下室通道。在签订《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前,置业顾问向业主说明了车位所在区域、位置及相关的使用条件。营销中心展示车位位置时,明确标注是御景龙湾项目的地下车位,大厅展示了《御景龙湾地下车位平面图》。为使两个地库车位质量一致,标准平衡,御景云庭开发企业对所利用的御景龙湾车位进行了升级改造。如业主认为开发企业欺诈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或拨打12315热线电话反映问题。承办单位:石首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管理股;承办人:田学云;联系电话:18171979968;承办时间:2022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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