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179246
- 诉求时间: 2022-08-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洪湖市分洪区建设,泥头车改道建议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8-11 15:3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8-11 16:3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 2022-08-13 09:01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8-14 15:54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洪湖与湿地保护局〗。
- 2022-08-15 10:22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 2022-08-15 10:58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洪湖市 信访局〗。
- 2022-08-15 11:04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洪湖市 生态环境分局〗。
- 2022-08-16 16:35 【洪湖市 生态环境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洪湖市 生态环境分局 | |
回复详情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扩大绿地、水面、湿地和地面铺装面积,防治扬尘污染。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第七十条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管理,推行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