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78806
- 诉求时间: 2022-08-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对工作流程不认真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8-06 15:2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8-06 17:3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公安局】
- 2022-08-09 09:21 【石首市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8-09 09:21 【石首市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8-09 09:21 【石首市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8-09 09:33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 石首市 公安局 | |
回复详情 | 2022年7月23日下午7时左右,张某祖驾驶小型汽车沿城市广场北门出口右转弯时与沿东方大道由西向东万某玉(女,72岁)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三轮电动车驾驶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交警在现场对驾驶员进行了关于是否饮酒的快速测试,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见证,经核查双方当事人均证件齐全。当日伤者在医院进行了检查,三轮电动车驾驶员第2、3、4趾骨骨折、前楔骨骨折、多处骨折,须住院治疗,待医生进一步检查后决定是否需要手术治疗。经初查,小车驾驶员在事故中负有责任,为妥善处理双方当事人的该起事故,民警跟信访人张耀祖沟通,要求其跟对方伤者积极沟通,配合治疗,必要时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进行垫付,信访人一直逃避不肯主动处理该起事故,拒不垫付医药费,对伤者不闻不问,不管不顾,耽误对方当事人治疗,导致该起事故双方当事人陷入僵持。截止至2022年8月8日,伤者目前的治疗费用一直都由伤者自己垫付,张耀祖分文未交。 承办民警已于2022年8月8日上午打电话约张耀祖来事故中队,并当面告知信访人张耀祖,积极配合对方伤者的治疗才是高效处理事故、化解双方矛盾的关键。 | |
回复单位 | 石首市 公安局 | |
回复详情 | 2022年7月23日下午7时左右,张某祖驾驶小型汽车沿城市广场北门出口右转弯时与沿东方大道由西向东万某玉(女,72岁)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三轮电动车驾驶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交警在现场对驾驶员进行了关于是否饮酒的快速测试,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见证,经核查双方当事人均证件齐全。当日伤者在医院进行了检查,三轮电动车驾驶员第2、3、4趾骨骨折、前楔骨骨折、多处骨折,须住院治疗,待医生进一步检查后决定是否需要手术治疗。经初查,小车驾驶员在事故中负有责任,为妥善处理双方当事人的该起事故,民警跟信访人张耀祖沟通,要求其跟对方伤者积极沟通,配合治疗,必要时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进行垫付,信访人一直逃避不肯主动处理该起事故,拒不垫付医药费,对伤者不闻不问,不管不顾,耽误对方当事人治疗,导致该起事故双方当事人陷入僵持。截止至2022年8月8日,伤者目前的治疗费用一直都由伤者自己垫付,张耀祖分文未交。 承办民警已于2022年8月8日上午打电话约张耀祖来事故中队,并当面告知信访人张耀祖,积极配合对方伤者的治疗才是高效处理事故、化解双方矛盾的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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