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77090
  • 诉求时间: 2022-07-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食品安全维权难

6月18号下午4点半在美团外卖点了洪湖市新堤街道宏伟南路37号一楼吾饮良品的两杯烧仙草花费共15元,喝完发现奶茶有糊味和黑色异物。拍照申请美团放心吃一小时内赔付20元。之后腹痛腹泻7点就医当晚即被诊断为饮食不洁导致的急性肠胃炎,依生活及医学常理,可以推断是因食用商家提供的食品而导致身体不适。跟美团客服沟通商家拒绝赔偿,看在我花费了一千四百多美团最多赔付200元。6月21日12315网站同时投诉美团和平台入驻商户,22号市场监管局说只能投诉商家美团是平台不能投诉,他们打印机坏了让我去外面把相关资料复印第二天带着和巡查组一起去找商家。我和美团客服沟通美团客服帮我申请放心吃二次理赔医药费,让我对投诉美团撤诉。第一次看病的费用23号美团放心吃理赔医药费成功。二个星期后还要复查,复查赔偿只能找商家。22号下午洪湖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说保险同意赔付了就结案,23号保险赔付成功我就对投诉美团平台的工单撤诉了。23号平台在线联系商家沟通我有权就后续复查费用向商家追偿。商家说美团抽成高只赚了9.9愿十倍赔偿100。协商未果。而23号洪湖市场监管局却以重复案件不予受理回复。7月5号复查后我申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法进行赔付复查费用360元并增加惩罚性赔偿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还有对商家做出处罚。投诉吾饮良品,违反食品安全法,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属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应承担赔偿消费者损失并增加赔偿损失三倍赔偿金的民事责任。而7月6号市场监管局回复不予受理让我去找律师打官司起诉,告知原因此事件已受理过。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问题依法处理,监督检查。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7-09 10:4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7-09 11:3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市场监管局】
  • 2022-07-11 15:22 【洪湖市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7-11 15:22 【洪湖市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7-12 10:16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洪湖市 市场监管局
回复详情   诉求人你好,你反映内容我局在此前已通过12345平台收悉,你此次属于多平台重复反映。经调查了解,你此前通过12315平台办理投诉举报件,我局依法受理并组织调解,你与商家自行协商后撤回了投诉,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我局终止调解将投诉件办结。之后你又以同一事由再次投诉,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我局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如你对我局投诉举报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向洪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补充评价

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企业责任落实不够,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建设滞后也是不可忽略的问题。对于食品产业的高速发展和食品消费结构的快速转变,安全监管能力未能及时跟上,在一定程度上,也为食品安全问题带来了隐患。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成本不高,惩戒威慑力度不够,导致很多食品行业从业者铤而走险。正是这些问题,导致了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止。而12315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应该引起重视至少对商家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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