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你好,
我是公安县斑竹垱镇居民,现向你反映我镇居民用水的问题:
1. 前期以居民管网改造为由,向每户收取1200元是否有依据;
2.现在居民用水价格为3.85元每吨,是否合理?
经调查,
1、3.85元/吨水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居民生活用水3元;另一部分是生活污水处理费0.85元。
2、居民生活用水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360号令和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134号文件实施征收。
3、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征收,严格按照《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关于开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的通知》(公发改价字【2020】29号)执行,按实际用水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