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76481
  • 诉求时间: 2022-06-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滨江天悦物业问题何时了

监利滨江天悦小区自交房以来,物业公司就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协议进行服务,而且导致小区多项公用设备缺失或损坏,小区应有安全始终得不到保障。我们每年多次投诉到监利住建局物管科、监察大队,至今无一次实质性的处理,而且不向业主调查,不作为,乱作为,和物业公司勾连,阻止小区业委会成立。望市政府强力解决!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6-30 21:2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7-01 15:4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住建局】
  • 2022-07-04 09:3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监利市 信访局〗。
  • 2022-07-04 10:42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监利市 住建局〗。
  • 2022-07-04 10:58 【监利市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7-07 15:49 【监利市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7-07 20:55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监利市 监利市 住建局
回复详情  

市政府:

收到E线民生转来的关于刘为锋反映“住建局处理物业投诉不作为,和物业公司勾连,阻止小区业委会成立的问题”诉求件处理笺(工单号:Tel176481)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局纪检室调查了解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反映的问题:监利滨江天悦小区自交房以来,物业公司就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协议进行服务,而且导致小区多项公用设备缺失或损坏,小区应有安全始终得不到保障。我们每年多次投诉到监利住建局物管科、监察大队,至今无一次实质性的处理,而且不向业主调查,不作为,乱作为,和物业公司勾连,阻止小区业委会成立。望市政府强力解决!

经调查:7月5日上午10时,市住建局纪检室主任柳润山同志联系到信访人刘为锋座谈了解情况,下午到滨江天悦实地查看,并与其他代表交流,代表们对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愿望表示迫切;7月6日上午,调查人到住建局物业股核实滨江天悦递交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相关资料,物业股已于2020年6月1日就已发函容城镇人民政府关于滨江天悦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函,同时与监察大队队长政翔、副队长胡劲松交流情况,监察大队、物业股认为对滨江天悦要求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一直支持的;下午就滨江天悦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事项与民建社区方志兵书记沟通,结果是因为候选人未履行业主义务,不交纳物业服务费而搁置,《荆州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一)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遵守管理规约和公序良俗;(二)不履行业主义务,不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违法建设,侵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四)被列入社会失信人员名单的。

处理建议:1、业主大会筹备应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者乡镇党委组织召开;

2、交纳物业服务费,依法依规召开滨江天悦首次业主大会。

补充评价

此回复我们非常不满意!问题只回答一个,说辞与事实不符。物业股未经调查即断定业主未支付物业费为履行业主义务,完全是胡说八道,业主未支付物业费是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及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协议、并导致小区公共财物损失巨大,物业公司拒不整改,从而业主维权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每年多次投诉到住建局,但从未得到正常调查处理。物业股及监察大队罔顾事实,和物业公司勾结,乱作为,致小区业主合法权益严重受损,小区业委会也得不到顺利成立,是小区业主维权路更为艰难。 纪检主任在小区现场查实的情况去不在本回复中具体说明,即没有回复小区安全隐患确实存在,物业服务确实奇差,这是掩盖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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