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沙棉退休双职工,工作几十年分得一套福利房,赶上棚户区改造,获得60几万拆迁款,拆迁款划拨在北京中路便河路段时尚豪庭小区楼下的交通银行,刚开始一直是做短期的定期存款,还有一些利息收益(这个我是知晓的),可以贴补一下他们的生活。可就在去年(我事后至今年才知晓),交通银行一位男性陈姓职员(具体姓啥,我父亲也弄不清楚了),诱导我父亲购买高风险的一年期基金,并且还是60万高额,这笔钱几乎是他们一生的全部财产。父亲是1948年生人,今年75高龄,辛苦了一辈子,现在连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都没有,现在还住在安置房等着还迁。基金是高风险的投资,万一投资亏损,他们要怎么生活下去?请问,银行职员隐瞒风险,诱导一位75岁高龄的退休老工人用全部积蓄购买60万高风险基金,这样合理吗?有相关部门进行此类监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