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在荆州工作,不是荆州本地人,户口也不在荆州而是在四川,工作至今一直在荆州缴纳公积金。目前没有买房,在金凤人才公寓有一套租房。政策上可以提取公积金缴纳房租,但是提取公积金缴纳房租的材料里面写明需要户口簿原件。由于不是荆州本地人,未婚,对大多数这种情况的人而言户口本都在老家父母那里,本人很少有携带户口本到工作所在地。其它城市的政策,是需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显然考虑到租房外来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存在困难。荆州市前几年好像也不需要提供户口簿。荆州市公积金中心网站上关于缴纳房租提取公积金的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没有看到。
想咨询,提取公积金缴纳房租需要哪些材料,是不是必须要携带户口簿原件?如果确需户口簿原件,在本人及本人能提供身份证明和其它租房材料的情况下,提供户口簿原件的原因是什么?
此外,我于5月7号工作日下午16:03分拨打0716 8255257电话咨询,但是一直无人接听且不是忙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