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卓**
  • 诉求编号: 173808
  • 诉求时间: 2022-05-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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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责令企业支付拖欠工资

2022/5/11入职荆州品诚唯创供应链有限公司当时约定的工资是前半月按3500元加上加班费14元/小时计算后半月按1650元计件算。总共上班8天期间给我安排4天休息工作期间平均每天十多个小时,19号早上到公司部门组长通知我产量不达标让我去办理离职,人事部门以实际上班天数不满7天为由工资只能按1650元除以31天乘以4天计算总共212加上几十元的加班费何时支付并未告知。请求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当事公司按当时约定的工资支付我所有工资并确定支付时间,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5-19 11:0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5-19 11:0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2022-05-19 15:34 【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5-20 09:00 【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回复详情  

于2022年5月19日联系诉求人,了解到诉求人与荆州品诚唯创供应链有限公司属于劳务关系且双方对工资数额有争议,已告知诉求人可通过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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