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在未落实石桥腾退房小区五通一平的情况下强行摊派电费500元,且侵占本人家庭征地补偿款26433元(0.75亩)
经红城乡人民政府调查,1.所有拆迁户在腾退地区建房用电一直是村委会在代交,庞公路指挥部和政府需要拆迁户自己交电费建房,石桥村是按照政府的规定合理收取诉求人建房电费500元。2.因新老书记相关手续还未对接,对接后会按照实际征地面积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