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郭**
- 诉求编号: 173208
- 诉求时间: 2022-05-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城市改造导致我的房屋成了危房,多次上访无果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5-10 10:1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5-12 15:1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2-05-13 09:37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 2022-05-13 10:08 【沙市区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5-19 11:10 【沙市区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5-27 09:00 结帖评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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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 |
回复详情 | 诉求人反映的房屋位于黎园小区31栋102室,诉求人于2019年9月通过中介购买过户到其女儿名下。黎园小区于2019年4月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原房主黄胜承在该房屋外搭建有违章建筑,植物园社区在征得原房主同意后,协助其拆除了违建筑还原到证内,拆除过程中没有损害房屋的任何部位。2019年11月诉求人反映房屋被鉴定为C级危房是拆违导致,要求相关部门进行纠偏和赔偿。为此我们向荆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与白蚁防治所咨询,了解到危房鉴定结果只针对房屋受损情况进行鉴定,对受损原因不予鉴定。同时通过现场查看发现该房屋原有结构改变原厨房和客厅之间的墙体被拆除,房屋本身存在瑕疵和安全隐患,诉求人在买房时对房屋结构改变的情况也知晓。根据荆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第二十三条规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应当按照鉴定报告的处理意见及时治理,在未解危之前,不得自行使用或出租转让抵押和担保。鉴于该房屋结构发生改变,关于房屋倾斜的原因诉求人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是拆违导致,同时街道不具备专业鉴定能力,无法判断房屋倾斜原因,对于诉求人提出诉求,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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