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蒋**
  • 诉求编号: 172919
  • 诉求时间: 2022-05-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退休年限认定

本人丈夫出生于1962年7月27日,于1982年到联合乡砖瓦厂参加工作,1996年1月开始购买社保,现就职于荆州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城供分公司。2022年7月即将退休,本月开始咨询办理退休事宜,现荆州市沙市区社保局工作人员告知工龄认定只认可招工表。本人及丈夫对此有疑议,辛苦工作40年,最后退休只能按照26年认定,特求助E线民生咨询解决该问题。

联合乡砖瓦厂属于乡镇企业,1987年经营不善,宣告破产,我丈夫于1982年元月至砖瓦厂破产一直在厂里工作。40年前,砖瓦厂招工时并未填写招工表,当年砖瓦厂的同事都能够证明这一事实。砖瓦厂破产后我丈夫便到联合乡农电管理站工作,还是没有正式的招工表,现在还留存有八十年代的相关工作证明、证件、照片、会议文件等。农电管理站属于沙市供电分局和联合乡双重管理,至2002年由沙市供电分局收编统一管理,改名为开发区供电所。2008年成立荆州市沙市三新农电有限公司时,我丈夫任三新公司副总经理。经多次制度改革,单位名称多次变更,现在的工作单位名称为荆州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城供分公司。供电局于2003年7月开始为农电职工购买养老保险,2007年7月为农电职工申报1996年1月至2003年7月间漏保部分,但是1993年至1995年漏保并未解决。我丈夫于今年7月即将退休,为此我们夫妻俩到荆州市人社局、沙市区社保、劳动仲裁咨询,得到的答复都是要提供原始招工表,可是年代久远,当时招工并非如同现在这么正规,无合同不能参加工作,而且当时家庭条件差,能有份工作,养活家庭是多么不易。辛辛苦苦,勤勤恳恳工作40年,到头来因为一张表否定了14年的工龄,真是令人失望心寒,伤感无奈。法律基本原则之一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现在事实劳动关系都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只认表格,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不是太机械?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如何得到保障?

我们夫妻俩现在求助无门,只能求助于E线民生,解决职工退休难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5-06 10:5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5-06 11: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05-06 15:35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5-09 10:14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5-11 22:17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诉求人未透露其丈夫的任何相关信息,故无法核实其丈夫保险缴纳相关情况。

已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告知诉求人,根据诉求人在诉求事项中描述的情况,其丈夫1995年12月之前的工作年限不予认定为连续工龄。当事人表示不理解、不认可。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27号)文件第一条,其丈夫不符合补缴条件,因此,1995年12月及以前的时间段不认定为连续工龄,也不认定为视同缴费月数。

补充评价

工作人员并未让我们提供我丈夫的个人信息,由于我丈夫的同事认识某些关系,已经完成补缴,工作人员一直让提供这位同事的信息,并非是按照文件规定无法解决,更何况文件规定的事项也并非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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