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转办诉求件后,组织调查处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调查核实情况:收到信访件后,迅速与诉求人联系,通过电话沟通了解李女士咨询产假时间是否按生育津贴时间执 行? 2.调查处理结果:通过沟通了解李女士咨询,生育津贴结算标准为顺产128天,难产143天,产假时间是否也是这个? 反映企业人事打医保局电话0716-82637380716-8253865咨询都肯定回复说生育津贴时间就是产假时间,新的产假时间没有正式文件,请市医保局回复一下生育津贴就是产假时间吗?对此问题我们做出回复,市医保局执行的是生育津贴结标准,关于产假休假天数的执行标准可向公司人事部门咨询,如有疑问可向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李女士对回复表示满意。 3.办理人及电话:卢娟0716-8256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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