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竺**
  • 诉求编号: 172084
  • 诉求时间: 2022-04-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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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农村居民,落户江陵城区的实施意见

请问一下,我在网上看到。(鼓励农村居民、县外户籍人口落户江陵城区的实施意见)第12条指出,县域内农村人口、县外户籍人口在我县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享受每平米两百元的补贴。本人户口所在地为白马镇陶咀村,由于小孩上学,于21年在江陵县中央半岛二期购置首套房一套,咨询下本人是否符合领取补贴条件,如果符合需要在哪里办理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4-20 22:1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4-21 14:4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住建局】
  • 2022-04-22 09:10 【江陵县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4-24 11:46 【江陵县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江陵县 住建局
回复详情  

我单位接到你办转办的e线民生诉求件处理笺,反映《咨询购房补贴政策》的诉求件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经了解,您所购买的首房是在2021年,我县出台的购房补贴文件时间是2022年3月29日,所以不能享受该政策。我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4月24日下午10点20分致电诉求人告知了处理意见并进行了沟通,诉求人对处理意见表示认可。(办件单位:江陵县住房事业发展中心,办件人:周路路,4729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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