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72010
  • 诉求时间: 2022-04-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荆州企业员工产假按多少天执行

荆州开发区企业员工产假按多少天执行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4-19 12:2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4-19 15:3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04-19 16:24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4-21 14:38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按照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决定》发布之日起,市民可享受相关待遇。生育津贴问题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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