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赵**
  • 诉求编号: 171038
  • 诉求时间: 2022-03-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消费纠纷调节不满意

3月24日,向石首市监督管理局投诉东方大道阳光足浴店家,本人在该店充值后,该店设置消费门槛,家属无法使用。3月30日,石首市市监局315工作人员前往该店处理消费纠纷,处理结果为仍需我家长本人前去取回退款,我向工作人员申明我的诉求:我本人定居在外,不想劳烦父母跑一趟,希望店家根据我的充值号码直接退款至支付宝账户。工作人员不予理会并数次抱怨:你还想怎么样呢?让你父母过来,并挂断电话,本人多次回拨电话该工作人员不接听。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3-30 10:5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3-30 15:0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市场监管局】
  • 2022-03-30 16:11 【石首市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4-08 09:23 【石首市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石首市 市场监管局
回复详情  

2022年4月8号我局排专人,把420元余额,送到当事人父母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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