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罗**
  • 诉求编号: 165327
  • 诉求时间: 2021-12-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非法经营、无证经营、非法行医

此宠物店无证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宠物销售需要检疫证明,猫犬必须每只一证,无证视同未经检疫,最高处罚为货值的30倍,此防疫法已在2021年5月1日开始执行,次店铺无营业执照、动物检疫证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医师诊疗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包宠物疫苗非法行医,兽医师无证上岗也应授予处罚,根据新《动物防疫法》要求,属于违法行为,言辞猖獗,拒不提供已上证明资质,并侮辱相关平台无作为,闹到中央都拿他没办法,诚恳希望工商局以及相关卫生监管部门核实后予以严厉处罚,综合已上,买家在此实名举报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2-10 14:0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2-10 16:2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卫健局】
  • 2021-12-14 14:42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1-12-14 14:48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1-12-15 14:56 【市直部门 卫生健康委员会】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2-21 08:2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
  • 2021-12-21 10:22 【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2-23 17:18 【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12-23 19:26 【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12-31 09:00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
回复详情  

      你好,接到投诉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于当天下午3:00到长港路花鸟市场开展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该店名为“宠爱有家”,负责人姓名:朱亚慧,联系方式:18672553807.该宠物经营门店于12月3日出售“博美”宠物狗一只,健康状态良好,销售价格为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元整(1350.00元)含两针注射疫苗(二联苗、四联苗)、笼子一个、碗一个、洗澡一次,目前,宠物狗身体状态健康。经与投诉人罗杰沟通,投诉人只要求对宠物经营门店负责人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经调查,1.被诉人有销售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宠物行为,本次销售宠物狗为自繁销售。 2、被诉人仅为自己宠物防疫时注射疫苗,未发现对外注射疫苗行为。下一步,我们对被投诉人销售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宠物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农业农村局
回复详情  

你好,接到投诉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于当天下午3:00到长港路花鸟市场开展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该店名为“宠爱有家”,负责人姓名:朱亚慧,联系方式:18672553807.该宠物经营门店于12月3日出售“博美”宠物狗一只,健康状态良好,销售价格为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元整(1350.00元)含两针注射疫苗(二联苗、四联苗)、笼子一个、碗一个、洗澡一次,目前,宠物狗身体状态健康。经与投诉人罗杰沟通,投诉人只要求对宠物经营门店负责人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经调查,1.被诉人有销售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宠物行为,本次销售宠物狗为自繁销售。 2、被诉人仅为自己宠物防疫时注射疫苗,未发现对外注射疫苗行为。下一步,我们对被投诉人销售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宠物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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