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64619
  • 诉求时间: 2021-11-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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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城市御园停车场合法权益的情况反映

荆州市富怡置业有限公司关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况反映:荆州市富怡置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我公司)是位于沙市区明珠大道和工农路交叉口城市御园小区的开发商,2016年12月30日依法取得荆州市城乡规划局许可的商业停车位100个用于商业日常停车需求,依据《民法典》第275条的规定,开发商规划用于停车的归属可以通过出售、赠予、出租的方式约定,规划许可的停车位不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同时2021年11月8日依法取得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颁发的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城市御园《荆州市临时公共停车场(库)备案证》(临202123号)。然而,我公司的停车场建设过程中,却遭到极个别城市御园业主的无故阻难,并大肆损坏停车设施,殴打工作人员。在历经多次报案后仍得不到依法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反映如下:城市御园小区位于沙市区明珠大道与工农路交叉口,小区内配置有足够的地下停车位,但极个别未购买或租赁车位的业主长期随意将车辆停放在小区路边,不仅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给沙北新区的整体环境造成负面的影响。多年来,由于车辆的随意进出和停放,不仅给道路路面造成损坏,也给周边居民的正常进出造成不便。为规范车辆停放,我公司依法向荆州市城市执法委员会申报商业临时公共停车场并获得批准,商业临时停车场的获批将极大的缓解道路交通压力,车辆的进出也将有序、规范。2021年11月18日晚10时许,城市御园极个别业主有组织、有预谋的将我公司安装在临时停车场外围的石柱予以挖断、损坏,共造成石柱损坏54根,造成经济损失约5600余元。为此,我公司向辖区立新乡派出所报案,但未能得到有效的处置,相关违法人员仍逍遥法外。正是由于个别人的违法行为未能得到依法处置,造成其气焰更加嚣张。同年11月27日晚10时许,仍然是这批人员煽动、蛊惑不明真相的业主,再次对停车场设施进行打砸,将我公司安装的在明珠大道东门和西门的停车设施损坏,还将在场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打伤,事件造成我公司的经济损失高达十万元。事件发生后,我公司立即向派出所报警,但警员到场后仅维持现场秩序,至今也未对相关违法人员进行立案查处。城市御园小区极个别业主,特别是参与打砸的违法人员都是没有购买或租赁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业主,其一方面无偿占用公共设施,贪图一己之利,另一方面依仗“老百姓”的身份向公安机关施压,妄图逃避打击。而公安机关在事件的处置过程中,根本没有考虑到企业的合法权益,没有考虑到停车场建设的合法性和必要性,没有发挥正常的职能作用,未能履职尽责,造成事件的不断恶化和延续,给我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综上,我公司特向贵单位反映上述情况,望依法督促和责成有关部门能依法、依规处置并追究组织者刑责,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荆州市良好的营商环境。特此反映荆州市富怡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8日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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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1-29 08:2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1-30 09:3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
  • 2021-11-30 09:58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公安分局〗。
  • 2021-11-30 10:16 【沙市区 公安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2-07 17:08 【沙市区 公安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公安分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到,立新派出所非常重视,已成立专班开展调查,依法处理。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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