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62453
  • 诉求时间: 2021-10-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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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源世纪城非法出售地下车位

金源世纪城在没有产权的情况下,违规非法出售地下车位,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属地下人防设施可设置停车位,此类停车位由开发商负责建设,不得出售,但可以出租或免费提供停车服务。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0-22 18:3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0-23 16:5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10-25 11:58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0-25 11:58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我局接到信访件后,立即联系金源世纪城公司项目负责人了解情况,现回复情况如下: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58号)第二十五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等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自己开发建设的地下车位、车库依法享有所有权,并可以依法进行转让、租赁。该项目1-5区并无人防车位配建,关于诉求人所诉问题,建议前往物业公司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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