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嘿**
  • 诉求编号: 162187
  • 诉求时间: 2021-10-1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小区业主有无权利拒交停车费

我们小区也是一个年久失修老旧小区,也没有物业管理,现在居委会私自拉人出来成立了一个自治委员会,就这样也没有开会决定的情况下也没有经过我们有车业主的同意之下开始对业主们开始乱收起了一年800元的停车费,作为业主觉得这个收费一点都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来帮忙管管这些事。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0-18 19:2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0-19 08:3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 2021-10-20 16:28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0-20 17:06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10-20 17:13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回复详情  

塔桥花园小区居民自治委员会,是根据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立新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指导下成立,所有流程均按文件精神实施,合规合法。居民自治委员会共有9名成员,在职党员4名,退休党员1名,居民代表4名。(成立期间所有流程均在小区公示栏及居民群公示)。

关于小区收取800/年停车管理费问题,居民自治会员会向荆州市物价局、荆州住建委、立新市场监管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居民自治小区停车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由居民自治委员会与居民协商约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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