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162107
- 诉求时间: 2021-10-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西干渠绿地海外滩物业费缴纳咨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0-17 10:2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0-17 10:4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1-10-17 15:4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发改委〗。
- 2021-10-19 11:51 【市直部门 发改委】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0-19 11:59 【市直部门 发改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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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发改委 | |
回复详情 | 你好!原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印发《荆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荆价房服〔2018〕43号)第六条规定: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业主按一定比例承担物业费,超过一年的按规定标准交纳或由物业服务主体与业主协商确定,荆州市中心城区一年内空置期间业主承担物业费的比例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该文件于2018年6月8日起执行,至2021年6月25日废除,在此期间签订的物业合同按该文件执行(2018年6月8日以前及2021年6月25日后签订的物业合同不享受该文件优惠政策,按合同标准缴纳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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