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郑**
- 诉求编号: 162063
- 诉求时间: 2021-10-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注销城乡居民医保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0-16 02:2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0-16 10:4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10-16 11:2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 2021-10-19 10:38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0-19 10:38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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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 |
回复详情 | 区医保局答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诉求人,诉求人对相关政策已经了解。根据《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退费工作的通知》(鄂税发〔2019〕53号)文件相关规定,诉求人的情况可以予以退费。诉求人需携带退费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荆州市沙市区税务大厅或者沙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填报退费申请表进行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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