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朱**
  • 诉求编号: 162015
  • 诉求时间: 2021-10-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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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工伤鉴定科领科领导刁难受伤员工

父亲在工厂上班时间受伤 鉴定为十级伤残 工厂没有买社保和相关工伤保险 多次沟通并不愿意给予赔偿 只能请律师走司法程序 但在走到劳动局人事局工伤鉴定科 刘科长多方刁难 分别寻找了近十种理由 让我们跑了不下十趟 非常令人气氛 实名举报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0-15 09:3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0-15 17:2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10-18 10:31 【监利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0-19 09:24 【监利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监利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朱文丹及其父亲朱本焱多次来我局工伤保险股咨询朱本焱申请工伤认定的事宜,我局工伤保险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对其解释“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是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之一。我局工伤保险股多次明确告知朱本焱现有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能证明其与所称的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需其补正能够证明其与所称的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才能作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或者我局工伤保险股当场受理材料后作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不予受理的理由是缺乏证明朱本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但朱本焱至今并未表达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意愿,并且未正式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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