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161941
  • 诉求时间: 2021-10-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

尊敬的领导:本人前两天骑摩托车经过山水酒店和太岳路大桥下面 被交警拦下来被告知摩托车要靠边走人行道 本人考驾照学习时 学到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应该走机动车道 但现实中又被告知要走人行道 交通警察告诉我说机动车道只允许四轮车走 请问这个规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还是荆州有特殊的规定?摩托车到底属于什么类型的车??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0-14 11:5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0-14 16:5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交管局】
  • 2021-10-15 08:57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0-18 15:45 【市直部门 交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10-21 23:54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回复详情  

收到“e线民生”问题反映: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及教育。收到情况后,辖区中队负责人与诉求人进行电话联系沟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交警在日常工作中劝导摩托车靠边行驶的主要目的其一是提升摩托车驾驶员安全系数,其二是提升机动车通行效率。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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