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58220
- 诉求时间: 2021-08-2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在籍学生更名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8-23 18:3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8-24 09:1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公安局】
- 2021-08-24 17:40 【洪湖市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8-24 18:00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洪湖市 公安局 | |
回复详情 | 同学你好: 就你所咨询的问题我局户政科回复如下:
一是按照《荆州市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的规定》,关于变更姓名需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提供书面申请,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二是成年人变更姓名所需材料: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名字变更相关材料。同时告知其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变更:曾经更正出生日期的;申请变更的姓名违反公序良俗的;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通缉、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未执行完毕的;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有犯罪记录的;被限制出国(境)期限未满的;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形。
三是公安机关可以出具姓名变更证明,便于其变更其它相关证件的手续。
已有户政科的民警和你联系过了,如你还有其他疑问请你直接拨打和你联系民警的电话了解详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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