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龚**
  • 诉求编号: 157736
  • 诉求时间: 2021-08-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物业不作为,乱搞

8.10火灾暴露的消防及人身安全隐患:

8月10日上午11:45左右,楚天都市佳园21栋1单元1502室发生火灾,业主发现消防队因该栋消防栓里无水,汲取生活用水管道进行施救。

当时该栋业主询物业经理,得知消防栓因水压不够打不上去导致无水。

因此引起了佳园部分业主的警觉,自发对各楼栋未贴封条的消防栓及灭火器进行查看,发现:

1.截止2021年8月11日止佳园大部分楼栋月度检查单最后一次填写的检查日期为10月(具体年份不详)或者是2021年6月;

2.大多数楼栋(如:2、3、5、6、8、12、21、24、26、27、33等栋)灭火器生产日期是2013年~2015年的,且无年检或换粉的标识。

3.佳园19栋布放的7个监控仅1个可正常使用,小区门禁系统大部分(如2、3、8、9、12、13、14、19、20、21、26、29、33、34、35、36、37、53、55…栋)失灵。

为确保佳园全体业主的公共安全,针对目前令人堪忧的隐患现状,拟向楚天佳园和市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诉:

1.请楚天都市佳园物业公司提供日常消防设备维护台账及相关票据和近三年度的(2018-2020)消防安全检查书面结果;

2.楚天都市佳园净水工程获批文件和业主委员会通过此项工程的相关依据;

3.请消防、住建、安监相关职能和监管部门提供对楚天物业的相关监管依据和资料。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8-17 12:0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8-17 15:0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消防救援支队】
  • 2021-08-18 09:54 【市直部门 消防救援支队】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8-18 09:54 【市直部门 消防救援支队】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消防救援支队
回复详情   您好,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1年8月11日至12日,我支队接到多名举报人对“楚天都市佳园8.10火灾暴露出消防安全隐患”的举报投诉后,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沙市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于8月12日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逐一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1、对举报人反映的“小区楼道里的室内消火栓巡查记录造假”的问题,核查人员对一、二、三、四期共8栋高层建筑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小区各楼栋室内消火栓巡查记录填写至2021年6月,仅21栋(着火建筑)月度检查记录被补填至2021年8月,该项举报内容属实。 2、对举报人反映的“小区楼道里的灭火器过期失效”的问题,核查人员发现该小区配置的干粉灭火器多数生产时间为2013至2015年不等,超过出厂期5年未进行维修,少数干粉灭火器压力不足,该项举报属实。 3、对举报人反映的“小区内消防车道堵塞,发生火灾时消防车无法进入”的问题,2021年8月13日,核查人员调派江津消防站的3.5吨城市主战车(车牌号鄂X5651)在小区的两个出入口进行测试,消防车可以从小区的消防车道出入口进入,并在小区内正常行驶,该项举报不属实,但仍存在消防车道出入口净宽度不足4米(仅3.5米)的消防安全隐患。 4、对举报人反映的“小区消火栓里无水”的情况,核查人员发现,一期3栋和5栋、二期21栋和22栋、三期31栋和39栋、四期37栋室内消火栓或屋顶试验消火栓均无水,四期33栋屋顶试验消火栓压力为0.2MP,该项举报部分属实。 针对以上问题,沙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该物业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督促物业公司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加强日常巡查,落实相关防范措施,确保小区内消防安全稳定,同时将物业公司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导致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情况函告其行业主管部门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月17日,沙市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已将核查情况电话反馈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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