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55865
- 诉求时间: 2021-07-2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老旧小区安装电梯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7-23 22:4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7-24 11: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住建局】
系统提示: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应答,系统自动认定为不满意。
回复单位 | 石首市 住建局 | |
回复详情 | 收到诉求件后,我局建筑业管理股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石首市中心城区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一是适用范围。明确中心城区范围内已投入使用,具有合法产权证明,经安全鉴定能正常使用的老旧小区住宅楼。二是协调比例。明确“超过2/3以上业主同意即可启动加装电梯,100%不反对才能实施”,即本栋楼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并签订加装电梯协议。三是资金补助。因市级财政困难,根据荆州市文件精神目前加装电梯不予补贴,按照“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楼层收益大小等原则协商费用分摊比例后,由相关业主共同出资。四是简化审批。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加装电梯服务窗口,实行联合审批和验收。目前,老旧小区电梯加装按《石首市中心城区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实施办法》所规定的程序申报,首先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简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再到市住建局办理建设工程报批手续,请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加装电梯,待竣工后到市场监督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