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叶**
  • 诉求编号: 154671
  • 诉求时间: 2021-07-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养猪场废水处理

需要向环保局反应的内容:

养猪场建在居民区,导致当地居民生活的空气被污染。更严重的是,养猪场的各种废水(包括猪的排泄物)直接排向居民的饮用水里,对居民的健康状况很不利。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帮忙解决此事。谢谢了!

养猪场的地址:湖北省石首市横沟市镇新沙街16组(原朱家渡2队)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7-04 16:1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7-04 16:5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生态环境局】
  • 2021-07-05 10:54 【石首市 生态环境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7-07 15:59 【石首市 生态环境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石首市 生态环境局
回复详情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是湖北石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六分场,位于横沟市镇新沙村,2018年6月,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荆环保审文【2018】52号),于2020年4月完成扩建项目备案(荆环审文【2020】22号),建设规模由年出栏15万头,扩建为年出栏商品猪18.75万的生产规模。目前场区存栏5.3万头左右,已于2021年2月完成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并公示。通过现场检查,1、该公司六分场环保手续齐全,不存在项目建设在居民区内的情况;2、现场无明显异味;3、该公司六分场养殖粪便未排向居民的饮用水里及附近沟渠。我分局要求该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场环保区雨污分流,禁止一切废水外排;加强厂区除臭设施运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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