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祝**
  • 诉求编号: 152669
  • 诉求时间: 2021-06-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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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上学,户口迁回去,派出所不给办理

我和老婆(杨渊村)结婚时侯她的户口转到男方(曾桥村)这边来,因为曾桥村这边小孩(小孩放在杨渊带)上学只能到万场,每次下雨杨渊到万场的路就没法走。现在女方想把户口转回去,让小孩去党校上学,但是派出所不让转。村里开了证明,派出所也不给转,请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6-07 17:2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6-08 08:2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公安局】
  • 2021-06-08 17:00 【江陵县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6-08 17:00 【江陵县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6-08 17:00 【江陵县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江陵县 公安局
回复详情   网友您好:收到您的咨询件后,我们了解到您妻子婚后因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到了金桥村,现因小孩随外公外婆生活为小孩就近读书方便,现您妻子想将自己及小孩户口迁回杨渊村投靠父母亲落户的诉求,根据2015年4月27日荆州市公安局下发的关于印发《荆州市公安局贯彻落实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荆公通2016)26号文件)规定,如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含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农村原籍地具备继承、受赠、与父母共同居住等能够证明合法拥有该房屋使用权且经常居住的房屋,可将户口迁到农村落户。如您妻子及小孩现随父母亲长期在马家寨乡杨渊村生活居住,符合到农村落户条件,可到马家派出所申请落户。申报材料:(一)落户申请; (二)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证; (三)随迁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 (四)亲属关系凭证; (五)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六)村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情况和同意落户的材料。江陵县公安局 2021年6月8日
回复单位   江陵县 公安局
回复详情  

网友您好:收到您的咨询件后,我们了解到您妻子婚后因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到了金桥村,现因小孩随外公外婆生活为小孩就近读书方便,现您妻子想将自己及小孩户口迁回杨渊村投靠父母亲落户的诉求,根据2015年4月27日荆州市公安局下发的关于印发《荆州市公安局贯彻落实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荆公通2016)26号文件)规定,如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含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农村原籍地具备继承、受赠、与父母共同居住等能够证明合法拥有该房屋使用权且经常居住的房屋,可将户口迁到农村落户。如您妻子及小孩现随父母亲长期在马家寨乡杨渊村生活居住,符合到农村落户条件,可到马家派出所申请落户。申报材料:(一)落户申请; (二)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证; (三)随迁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 (四)亲属关系凭证; (五)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六)村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情况和同意落户的材料。江陵县公安局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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