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51364
- 诉求时间: 2021-05-1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上津湖休闲垂钓遭不明身份人暴力驱赶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5-18 14:2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5-18 15:0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农业农村局】
- 2021-05-18 16:10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石首市 信访局 〗。
- 2021-05-19 12:29 【石首市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5-26 08:43 【石首市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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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石首市 信访局 | |
回复详情 | 1.湖泊功能定位为水产养殖、生态净化、水利调蓄等,湖泊的资产资源均属国有资产。为发挥湖泊正常功能,保护生态环境,服务农业(渔业)生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近年来国家加大了湖泊保护力度。任何公民都不允许侵占涉湖国有资产资源,不允许破坏湖泊生态环境,不允许破坏湖泊生态养殖秩序。您的行为是破坏湖泊生态养殖秩序的行为。 2. 您的四项质疑。一是关于长江大保护禁捕范围,遵循2019年7月石首市公安局、石首市农业农村局、石首市环境保护局、石首市水利和湖泊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湖泊生态养殖秩序管理的通告》第三条之规定。二是关于设立警示标识的质疑,上津湖水面20250亩,弯汊约100来个,水岸线长,为加强美丽上津湖区建设,2019年石首市成立了美丽上津湖区建设指挥部,开展了湖区生态环境修复、岸线整治、污染源及排污口的整治、绿化美化等工作,沿湖树立湖泊保护宣传牌100多个,张贴《关于加强湖泊生态养殖秩序管理的通告》200多份,同时通过各乡镇宣传到村到户。三是关于禁渔执法应出示证件的质疑,国有渔场湖泊管理人员开展巡湖管理是履行正常工作管理,并不是执法部门执法。四是关于休闲垂钓是否违反法律的质疑,您陈述老百姓靠近湖泊居住,可以休闲垂钓的理由不成立,湖泊属于国有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及我市《关于加强湖泊生态养殖秩序管理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偷钓偷捕是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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