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51132
- 诉求时间: 2021-05-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关于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印发的通知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5-13 20:0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5-14 08:5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 2021-05-14 21:29 【市直部门 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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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荆州开发区管委会 | |
回复详情 | 荆州开发区房屋征迁对被征迁居住房屋有两种方式: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被征迁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荆州开发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三条内容钢混结构重置价每平方1360元;砖混结构重置价每平方1100元;砖木结构重置价每平方850元。该条补偿的适用条件为:货币补偿(即被征迁房屋不做产权置换)。被征迁房屋为钢混结构的按居住房面积每平方1360元进行补偿;砖混结构的按居住房面积每平方1100元进行补偿;砖木结构的按居住房面积每平方850元进行补偿。主房和安置房1:1调换后不存在该补偿。 在1;1调换的前提下,对主房的装修、隔热层、固定设施等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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