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尹**
- 诉求编号: 149538
- 诉求时间: 2021-04-1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新天地小区问题死结,何时能解开?还老百姓一个安居环境!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4-18 11:3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4-18 16:1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04-19 08:50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4-19 10:44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防办 〗。
- 2021-04-20 16:31 【市直部门 人防办】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4-24 10:58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人防办 | |
回复详情 | 感谢网友对人防工程的关注!经与网友沟通,现回复如下: 一是人防停车位所有权归属不明。现行《人民防空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结建”(即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依照“特权法定”原则,人防停车位不能对外销售。二是可以出租。平时使用人防工程,在不影响其防空效能的前提下可以租赁使用。三是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因此,开发商投资人防工程建设,人防工程平时的收益归开发商所有。四是人防工程租赁期限。人防工程可租赁给使用者使用,双方可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不得超过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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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办工作人员表示:法规模糊,谁投资收益,谁投资,也感谢人防办就法规做了说明,最终也不明确,还是解决不了问题,还是要去找住建委,归拢到底还是互相推诿,荆州店小二精神,更多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