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程**
- 诉求编号: 149387
- 诉求时间: 2021-04-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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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4-16 10:1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4-16 10:3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教育局】
- 2021-04-19 16:53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1-04-19 17:13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4-27 10:50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4-27 10:52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4-27 10:53 【沙市区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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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
回复详情 | 崇文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前往沙市区诺贝格国际英语培训机构调查情况;检查到该商家已办理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00MA490RHUX1,公司名称为荆州市明日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属于自然人独资);诺贝格为该公司注册的商标;并要求该公司变更经营地址;经与诉求人联系,要求诉求人提供所有的投诉证明材料递到崇文所来,诉求人提供了报名单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法{2018}80号》第六条:“严格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沙市区市场监管局将配合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该投诉事件。 追加回复,双方达成协议,已退款3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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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
回复详情 | 双方达成协议,已退款300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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