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何**
- 诉求编号: 149372
- 诉求时间: 2021-04-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4-15 23:5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4-16 09: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公安局】
- 2021-04-16 10:59 【市直部门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4-16 11:16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公安局 | |
回复详情 | 你好!荆州市公安局为了贯彻落实《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直系亲属投靠,包括夫妻间投靠,子女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间投靠。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共同居住的,可申请在被投靠人居住地落户,不受年龄、居住时间限制。但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被投靠人(或配偶)居住的房屋须本人具有合法所有权。申报材料: (一)落户申请; (二)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三)投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四)亲属关系凭证; (五)成年子女投靠的,需提供被投靠人房产权属证书(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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