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廖**
  • 诉求编号: 149066
  • 诉求时间: 2021-04-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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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长江大桥周边住房建筑安全范围问题

请问是否有国家法律规定桥梁建筑多少米内不得有住宅房屋建筑?

本人房屋在赤壁长江大桥建筑施工过程中,造成房屋损坏,该如何赔偿?

本人房屋离桥墩仅仅十几米的距离,却不在拆迁范围,是否违法?

房屋受损也没有相应的赔偿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4-11 21:1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4-12 10:5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住建局】
  • 2021-04-13 14:5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
  • 2021-04-13 15:28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4-19 10:15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4-25 17:05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回复详情   一、关于桥梁建筑多少米内不得有住宅房屋建筑的问题
目前暂未找到相关法律依据。2017年底,赤壁长江大桥项目公司根据《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迁协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与洪湖市政府就房屋拆迁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了统一意见,确定了拆迁范围:房屋拆迁原则上为红线范围,个别放宽至5米范围内。
二、关于大桥建设施工过程中,造成房屋损坏,该如何赔偿的问题
赤壁长江大桥洪湖境途经廖家墩村、白玉村、李家桥村三个村,考虑在施工中对临近房屋会有不同程度的受损,项目公司已和洪湖市乌林至赤壁长江大桥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签订了房屋受损补偿协议,对全线所有受损房屋按第三方评估结果进行货币补偿。从2020年10月开始,乌林镇政府已组建了房屋受损补偿协调专班,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报告结论及房屋原有状态等综合因素制定了赔偿方案,目前正在与受损房屋户逐步达成补偿协议。如受损房屋对象对协议赔偿不满意,可以依据房屋受损的检测报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前,乌林镇房屋受损补偿协调专班和廖墩村两委班子正在逐户上门协调,力争5月底以前将受损房屋补偿到位。
回复单位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回复详情  

4月25日洪湖市交通运输局、峰口镇人民政府、绣花村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经核实,峰口绣花六组至曹市向荣路段泥巴路石子路属于生产道路,根据《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据了解,峰口镇人民政府尚无修建此路的意愿,若峰口镇有意愿,交通运输局将积极争取省厅落实该项目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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