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148685
  • 诉求时间: 2021-04-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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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首个惠民工程问题反映

我们是楚天都市惠园的业主,也是前两年从沙市区不同地方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配合政府拆迁,还迁到这个“荆州市首个民生工程限价房”的底层老百姓。当时的新闻媒体作了大量的报道这是怎样的政府惠民工程。然而,在入住后一件件让老百姓寒心的事情不断发生。荆州城投公司安排的物业公司与业主形成敌对情绪,最近更因为堵塞通道及停车问题与业主冲突不断,甚至在有警察在场时公然扬言要动手打业主(有人证和视频为证,亦可调阅现场监控),气焰十分嚣张!现将具体问题反映如下:

一、惠园物业的违法违规事实:

1、电梯事故频繁发生。在交房后不久,六栋电梯就出现了直降情况,从十几层突然掉到几层,在连日下雨后会出现严重漏水情况,而且小区的其他电梯也是各种故障不断,业主向惠园物业反映电梯安全隐患问题几十次至今仍然经常出故障。业主曾经集体到物业反映,物业公司当时说电梯还没有验收,会认真解决问题,不给后期留隐患,会在电梯交接给托管维保公司前,和业主沟通,但是据了解电梯已经移交维保公司,电梯仍旧问题不断,物业公司一直回避、否认安全隐患的存在。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希望责令楚天中大对电梯进行真实可靠的质量检测,是否违规采购装配不合格的问题电梯?!拿出令人信服的检测结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坚决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也不能后期无辜增加群众负担,没两年电梯就开始各种维修,最后电梯房不得不变步梯房。

2、安全措施不到位,消防设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小区一无大门和门头,二没有无障碍通道。亮化工程就是个笑话,晚上不及时开路灯、处处黑灯瞎火,老人小孩经常绊倒、摔倒。(欢迎各级领导晚上来视察视察,体察民情)消防设施设备被无故屏蔽或不开启,损坏也不及时维修,绝大部分灭火器放在库房也不发放到各楼层,长期占用消防登高台用作建筑垃圾堆放处。业主在此生活及进出均十分不便。更可怕的是,物业竟然擅自将充电桩设置在地下车库,现在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比比皆是,业主多次向物业反映请求将充电桩移出地库,但物业在这重大且迫在眉捷的安全隐患面前一直拖延不予解决!沙市区消防3月4日对本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的问题是惠园物业“未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和定期维修保养”。

3、违法堵塞消防通道,谋求不法利益擅自收费,将小区南面的地面通道人为设置收费道闸,形成重大安全隐患。

4、违反《物权法》和《荆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擅自收取高额停车费和管理费,人为形成垄断,制造社会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荆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明确规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业主共有车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停车费标准的,按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停车费标准的,物业服务主体应书面公告,须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对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车位不得收取停车费,但物业服务主体等要对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位)进行维护管理,发生的相关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照明、保洁、通风、排水和维护秩序等服务费用和由此增加的管理费用以及法定税费,可以收取车库(位)物业服务费。”

小区南面本是消防通道,也是占用业主共有的场地,建有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但物业在没有出示任何收费文件、没有征求业主意见、没有任何公示的情况下,竟然在春节前强行设置收费道闸开始违法收费并与业主产生激烈冲突。业主明确指出“市委书记指示各机关事业单位都要开门让荆州市民免费停车、惠园物业强行设障收费属于对抗市委”, 后来在警察以及社区有关人员多次到场调解的情况下,惠园物业才勉强同意春节期间暂不收费。但春节过后一上班,物业就开始强行收费,不听警察的调解与劝和,与业主强势对峙、激化矛盾。

5、物业费标准过高问题

惠园作为限价房,是国家住房保障性质的商品房。我们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配合拆迁工作还迁到这里,目前惠园的周边环境、各种设施、小区配套、小区绿化都没有办法和周边同为楚天中大项目的诚园、佳园、朗园相比,连最起码的小区大门和无障碍通道也没有!而物业费却是要按照诚园、佳园、朗园一个标准,按荆州市物业费用最高标准上浮后收取的!惠园小区存在的种种问题从来不予解决,物业经理态度相当恶劣!这样的配套、如此的服务按这么高订标准收取物业费合理吗?!

二、业主的诉求:

1、责令中大豪盛置业有限公司立即撤除惠园物业设置的收费道闸,恢复消防通道,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督促惠园物业按照今年3月1日生效执行的《民法典》相关法律,健全财务制度,公布2020年以来的物业费收入支出情况以及电梯广告费等(归全体业主所有)收入及返还业主的方案。

2、协调安监、消防、社区等相关部门,抓紧协商解决惠园涉及安全隐患等诸多问题。

3、协调物价、住建、城投等部门审查惠园物业收取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的合法性、合理性,把老百姓承受不起的、违法的高额收费降到合理合法合规范围,还老百姓一个公平。

4、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业主与物业沟通交流,协商解决相关问题,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防范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监察惠园物业背后是否有保护伞,是否有中共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

三、如果惠园物业不能完成整改、服务于民,仍然我行我素、称王称霸,惠园业主保留联名向上级监察机关举报的权利。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4-04 22:0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4-05 10:4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04-06 15:05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4-09 10:1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
  • 2021-04-13 11:59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回复详情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我们已要区城投和关沮镇政府协调物业公司近期与业主沟通,并核实相关问题,对于您反映的线索,我们将安排相关部门尽快处理,同时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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