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方**
- 诉求编号: 148152
- 诉求时间: 2021-03-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小孩先天性心脏病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3-26 11:2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3-26 13:4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江陵县医保局】
- 2021-03-26 16:56 【江陵县 江陵县医保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3-26 17:34 【江陵县 江陵县医保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3-26 17:34 【江陵县 江陵县医保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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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江陵县 江陵县医保局 | |
回复详情 | 应答,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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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江陵县 江陵县医保局 | |
回复详情 | 关于“医疗救助问题”的回复 方女士: 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医疗救助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荆政发〔2020〕21号)文件规定: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指个人当年度累计自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我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 倍(39814.5 元),且其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重病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自负费用超过 30000 元以上的部分,经医保部门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按30%的比例予以补助,年度补助限额 20000 元。 我局咨询电话:0716-4730112。如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电话咨询。 2021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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