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蒋**
- 诉求编号: 147524
- 诉求时间: 2021-03-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住院报销后医保局还能报销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3-15 13:4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3-16 15:1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信访局】
- 2021-03-16 16:13 【松滋市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3-18 16:00 【松滋市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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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松滋市 信访局 | |
回复详情 | 医保局回复:根据荆医保[2019]44号文件规定,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一个保险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0%; 3万元 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 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诉求人大病补充保险已在医院直接结算。(诉求人如购买了2020年度大病补充保险可到人保财险松滋支公司办理相关报销流程,咨询电话0716-6210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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