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丁**
- 诉求编号: 147522
- 诉求时间: 2021-03-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关于大病报销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3-15 13:0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3-15 17:2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信访局】
- 2021-03-16 08:55 【公安县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3-18 09:05 【公安县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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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公安县 信访局 | |
回复详情 | 胡小娟,女,身份证号码:421022197105182605。患者在2021年因特殊疾病在门诊就诊4次,发生医疗总费用50173元,自费费用23696.2元,医保基金统筹支付26476.8元。根据《关于印发荆州市2020年至2022年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荆医保〔2021〕1号)第三条第2小条中规定的支付比例为:“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1.2万元,一个保险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内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的方式。”患者胡小娟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未达到1.2万元以上,故未产生大病保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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