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丁**
  • 诉求编号: 147522
  • 诉求时间: 2021-03-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关于大病报销

想请问下今年大病报销起报线是多少?去年都能报,今年自费了2万3还不能报!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3-15 13:0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3-15 17:2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信访局】
  • 2021-03-16 08:55 【公安县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3-18 09:05 【公安县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公安县 信访局
回复详情  

胡小娟,女,身份证号码:421022197105182605。患者在2021年因特殊疾病在门诊就诊4次,发生医疗总费用50173元,自费费用23696.2元,医保基金统筹支付26476.8元。根据《关于印发荆州市2020年至2022年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荆医保〔2021〕1号)第三条第2小条中规定的支付比例为:“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1.2万元,一个保险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内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的方式。”患者胡小娟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未达到1.2万元以上,故未产生大病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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