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涂**
  • 诉求编号: 146909
  • 诉求时间: 2021-03-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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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取消?

松滋市新江口镇西柳村5组,今年66岁,享受了三年的五保后被取消了,问为什么要取消?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3-04 08:3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3-04 08:4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03-04 14:54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松滋市 民政局〗。
  • 2021-03-04 17:10 【松滋市 民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3-05 16:43 【松滋市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3-08 14:33 【松滋市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松滋市 民政局
回复详情  

       经调查,诉求人涂先生系涂明香,男,现年66岁,松滋市新江口街道西流村人。

2015年5月,经涂明香本人申请,按程序纳入农村特困供养。2018年,在城乡特困人员年度核查中,发现其有隐瞒婚史及子女的情况,有法定赡养人,且不具备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情形。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精神,涂明香不符合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条件,于是取消农村特困供养待遇,纳入农村低保,现每月享受保障金510元。

      特此回复。

回复单位   松滋市 民政局
回复详情  

       2015年5月,经涂明香本人申请,按程序纳入农村特困供养。2018年,在城乡特困人员年度核查中,发现其有隐瞒婚史及子女的情况,有法定赡养人,且不具备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情形。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精神,涂明香不符合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条件,于是取消农村特困供养待遇,纳入农村低保,现每月享受保障金510元。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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